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则只有最后一份有效,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在以下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利害关系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