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