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施工时间 施工时间规定,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3.“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场界环境噪音白天不得大于70分贝,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时间:白天为6:00-22:00;夜间为22:00至次日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