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无理取闹,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哪些义务,或诬告陷害他人,(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诉人不得以判决、裁定或决定不公受冤、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为由,(3)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