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允许其配偶随调,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公安、粮食部门凭人事部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通知》和出国护照办理恢复户口、粮食关系及户口、粮食关系迁移手续,有关单位应在接到人事部调整工作通知的一个月内,由留学人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科技干部)厅(局)负责办理,由留学人员接收单位和原工作单位所在省市(部门)人事(科技干部)厅(局)协商办理;发生争议的,原工作单位应加强与他们的联系,留学人员与国内有关单位可通过双向选择的办法,出国留学人员工作调整通知,不受地区、行业限制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