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