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其他损失的证明(交通工具、衣物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一般需要收集准备的证据有以下几类: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受害过程及医疗过程的相关证据(病历、医疗费票据);护理费票据、交通费票据、陪护人员住宿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