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取保候审传唤都谈什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应当要遵循取保候审的规章制度: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