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七十一条,刑事案件申诉不一定都能受理,即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之内提出,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