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什么时候,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六条,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