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参保地社保机关申请迁出社保关系,《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条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办理合并社保关系手续,然后再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