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