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服从监督;而且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管制的后果是什么,(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此外,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服从监督;要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