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可申请复议一次,财产保全的程序,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请求驳回.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查封期限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