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可以辞退物业公司吗,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但是需要业主大会超过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