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主任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组成人员出席,主任会议根据内容需要,应当向常委会会议作出报告,请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邀请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要印发《主任会议纪要》对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或意见,⑽负责组织实施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向常委会的述职评议工作,⑷决定提交常委会的质询案。待意见比较统一后,第六条主任会议的议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