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协商,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房产律师陪购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