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秘书职业技能标准》对初级秘书、中级秘书、高级秘书在“速记知识”方面提出了不同的要求,速记被列为秘书考试的内容之一,如同考核计算机运用能力那样必须在规定时间里听写一段不少于xx字的速记记录(哪怕就是使用汉字“汉字快速记录法”),不论初级还是中级、高级,这显然与“凡是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认为丢速记分不在乎,与秘书职业技能标准相一致,秘书必备的职业技能,退一步说,很多国家的秘书工作是速记工作的同义语,从近几年的几次全国秘书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试卷内容来看,中级秘书“熟练速记与汉字快速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