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解决流动摊点在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的问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范围 城镇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小区、户)、奶站, 整治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1年7月5日始,务必于7月30日前引导所有散养奶牛(无论产奶还是不产奶的),城镇生鲜乳整治指导实施方案,搞好协调配合,二是其所售生鲜乳多为散养奶牛所生产的未经检疫检测的质量没有保证或是奶站被乳品企业拒收的有质量问题的生鲜乳,奶牛养殖规模栏位要达到300头以上,为期一个月左右,全面清理居民生活区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