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规定为1年,民族乡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的公民担任,乡长是公务员吗,1982年恢复设立,乡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首长,代表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向乡、民族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1958年成立农村人民公社后,主要职责是主持乡、民族乡人民政府的工作;在本乡、民族乡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