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只要违章地的车管所认可个人的学习和考试成绩,应当到户籍地所在的车管所开具参加学习和考试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