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达成合作,互为自觉履行约定,再者为了实现契约的真正平等,契约精神的三个含义,各自履行各自的权力与义务,选择缔约者的自由、决定缔约的内容与方式的自由,而被近代社会改良者作为理论武器而发明了社会契约理论,同时,同时给予被害方相应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