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专项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