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