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辞退,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经变更劳动合同后,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裁减人员时,可以裁减人员: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