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联系二者的纽带和桥梁,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体系中,也反映了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思维科学、社会科学的交叉,自然辩证法的学科性质如下:交叉学科:自然辩证法的地位不是孤立的,中间层次:在科学与哲学认识的层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