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学生到银行存款总金额为“学费+住宿费+10元”;2011级和2012级学生到银行存款总金额为“学费+住宿费+教材费+10元”,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缴费仍以学生入学时所发的银行卡(折)存款、学校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为主,学校委托银行代扣”的方式为主,学校将不予注册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学费住宿费的通知,以待学校统一划扣,否则银行划款代扣将不能成功,以确保新学年报到注册和收费工作顺利完成,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山东艺术学院学费收缴管理规定》规定,学费标准仍按上学年的学费标准缴纳;住宿费标准按所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