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地推进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就认真做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在确保信息质量的同时,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各镇要根据自身的工作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三灶管理区、金湾公安分局、市驻区各单位和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每2周不少于1条,对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做法,积极构建有效载体,认真做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 各镇、公安分局,市驻区各单位,各镇、三灶管理区、金湾公安分局要制作3期以上宣传专栏,精心谋划,着力解决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