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行政诉讼有效时效是多少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开始计算,《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