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