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款付券:简称DAP指付券方确定收到收券方应付款项后予以确认,有利于收券方控制风险,付券方在选择此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对方的信誉情况,具体意思如下:然后通知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方式,是指在结算日收券方通过债券簿记系统得知付券方有履行义务所需的足额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