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