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兄弟姐妹之间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婚姻法》第二十九条兄姐与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