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刑事拘留期间能探望,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探望吗,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在特殊情况下,人犯在羁押期间,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