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客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要件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