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村长能成为滥用职权主体吗,(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村委会成员可以成为滥用职权罪的共犯,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一些行政管理工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