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属于保护区肯定有保护价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在水利风景区内从事下列活动,(二)采集标本或野生药材;(四)各种商业经营活动;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