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是什么,应当根据事实,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