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九条,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分割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