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保证人所可以主张的主债务人的抗辩权,《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权利:中止执行程序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担保人的权利有哪些,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