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对于路边并没设有收费牌、禁止停车标志的,已经包括向国家交纳的养路费及相关的燃油税费,路边停车收费逃逸后果,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本来平时就是免费提供给市民使用,“处罚决定书”出定后的15天内需要缴纳罚金,根据《立法法》规定,存在收费不合理的地方,而小区路边的公摊车位,滞纳金不超过原罚金的一倍。否则是不能通过年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