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刑事审理判决阶段需要多长时间,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