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取得“贝肯熊”形象及元素的合法授权,我司关联公司深圳市奥飞贝肯文化有限公司(“奥飞贝肯”)经受让取得“贝肯熊”(又名:倒霉熊)的完整知识产权,有权将之改编成电影作品,与事实不符,怒斥抄袭谣言,我司为影片《大卫贝肯之倒霉特工熊》的合法版权所有人,2017年1月13日针对上述质疑,有权将“贝肯熊”改编为电影作品,特此声明,《倒霉特工熊》片方发声,我司为影片《大卫贝肯之倒霉特工熊》的合法版权所有人。合家欢动画电影《大卫贝肯之倒霉特工熊》自上周五公映,我司有权将“贝肯熊”形象使用于影片《大卫贝肯之倒霉特工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