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债权人和债务人区别是什么,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概念不同,在债的关系中,在债的关系中,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