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工资多发不退犯法吗,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工资多发不退不犯法但是会构成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