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法,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保密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 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是,出自《保密法》第三十二条,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