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通常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有最长时间限制,必须及时抢修的;《劳动法》第42条,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劳动法》第41条,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延长工作时间有最长时间限制吗,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