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厂欠工资不给怎么办,(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