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离婚后探望不了孩子怎么办,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沟通协商,【法律依据】如果协议离婚或者判决书、调解书中没有关于探望权的内容,协商未果的话,向法院起诉,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