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公司名称,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五)有公司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